一到暑假


開銷便會變大


因為


咱要親子旅遊來犒賞自家人


咱要吃吃喝喝來打發時間


咱的老友同學們還要趁假期聚會敘舊


花錢多多是必然的



有些地方也是要節流


 







7月初才從東北角一路玩回家


7.31 又再次北上


想與兄弟們協商老媽的撫養問題


我提前 1 日到台北


當晚在同學家住宿


逛了逛位在忠孝東路 4 段 181 巷 40 弄 13 號的


世界最美麗的書店之一 ~ 好樣本事


還與幾位同學餐敘


謝謝她們


一通電話


屏除雜務


前來相會


這讓我在臨苦之前


樂一下


以防憂鬱上身


 


 


次日我依協調通知書上的時間抵達板橋簡易法庭 ~



不過, 很可惜


哥哥們還是沒出席


我和弟弟算是白跑一趟


自前次協商不成以後


我總勸弟弟不必再協商


要上法院, 對兄長「直接提告」


也不知是他辦事不利


還是他信用破產致無法成為老媽的監護人, 以致無法提告


這樣一直拖下去


耗損的是我們大量的精神、金錢和體力


我內心所擔憂的


並非今日怎麼辦


我所憂心的是 ~無法預知的未來~~~~~~~


家族有長壽的遺傳


90 歲不算什麼


100 歲也有可能


老媽今年 80 有 6


來日方長


不可不憂慮


不可不做計劃啊


 


 



協商跳票


只得打道回府


搭弟弟便車


先至桃園的安養中心接媽媽回南部


我好心沒讓弟弟開車送我們回南部


弟弟也「真」好心


一心只想送我們 2 人上車


連頓飯也不打理就讓我在 12:30 空腹坐車回高雄


如此 brother ~ 唉 ~


我是那種能做就多做


不喜麻煩別人的人


這恐怕


就是待會兒邁向狼狽第二步及第三步的起始原因吧


 


 



話說弟弟載我到了安養中心


一群坐輪椅的銀髮長者們


聚在大客廳吃中飯


弟弟一路走下去


沒找著老媽


而我的視線


一眼就落在獨自在角落吃稀飯的老媽


老媽為何獨自一人在角落用餐?


我後來想想


老媽大概是因為全身奇癢的皮膚病


讓護理人員很害怕


而被採以隔離方式照顧


以安所有人的心吧!


 



不過


整體看來


安養院算小而溫馨


接待人員很親切


一直教我要如何照護老媽


弟說, 跟前一間安養院比較起來


他們收費較低廉


然照顧的品質卻好上許多


老媽的腳原本被顧到腫脹


換到新的安養院後


腳完全沒有異樣


皮膚病痊癒的差不多


身體衣物也比較乾淨


照護品質應該沒什麼好挑剔的


臨走時


安養院一直在跟弟催收之前代墊的醫藥費


弟弟不知是錢帶得不夠多還是待會兒真要去加油


沒有爽快付款


還跟我抱怨, 院方死要錢, 一副不付清的話, 就要扣下老媽的健保卡 ......


我跟弟弟說


該給人家的錢就該給


後來我再翻看藥單及收據


方知此乃 5 月份的事


小錢拖太久了


真不應該啊!


這給人的觀感會有多差!!!


我怎麼有這樣的弟弟~


狼狽 1


 


老媽頭腦鈍了但身體硬朗得很


我剛說要節流


所以就叫弟弟載我們去統聯搭經濟客運


反正兩人屁股夠力


坐不累


就給它省錢吧


看到車一來


我便先衝上去


喬了兩個比較前面的座位


接著


難堪的情形就來了


我跟弟弟兩人費勁的將腿力甚差的老媽連抓帶搬的給運送上車


~ 這之間超糗的 ~


所有的人都在等我們


所以的人都以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們


我們所經之處


乘客莫不閃躲


後來坐定


我還發現自己的水龍頭沒拉妥


蘿蔓心向來素行端正、奉工守法、寬厚待人、一心向善


今日竟淪落至此


糗啊!


此乃狼狽 2


 


回家的路途


車行順暢


老媽一如往常


乖乖坐著、睡著


給她繫上安全帶更讓人放心許多


到了台中休息站


我下車屁屁後旋即上車


老媽則安穩的坐在車上


一點也不令人擔心


是沒弄清楚要要在哪個收費站打電話給要接我們的拔拔


我到了岡山才Call他


結果 ......


我們到站了


拔拔卻還沒出現


困窘的情形再度出現


我得使盡所有的力氣將很少走路而身體僵直的老媽


連提帶搬的給她拖拉下車


少了弟弟的雙手


我的處境可更加艱困


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才移動個寸步


正在焦頭爛額之際


一位年輕的女孩從後方走來


她攙扶著老媽的手, 問,


需要幫忙嗎?


這及時雨來得可真是時候啊


成功的下了車


除了連說謝謝


還是連說謝謝


我還跟耐心等待的司機先生


說了好幾次的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


你說


當下


還有什麼


比陌生人的


關心


更令人感動啊!


這應該是狼狽 3


但我一點也不覺得狼狽


想到


日前一位裹布背母就醫的男子


你說


關愛自己的父母


有什麼狼狽的呢?


 


每個人都會遇上尷尬時刻


不要笑我


不要笑你


也不要笑他


 


為善


當從身邊做起


I wish


以後倘若身邊有人陷入窘境


只要是狀況許可


我再也不要選擇觀望或猶豫


「做」就對了


Just do it!


有什麼好損失的呢?


 


走筆至此


我有須些問題


不知誰能解惑?


老媽失智, 子欲申請成為其監護人以代為行使其法律權力; 提告哥哥們棄養.......


弟弟破產、無信用或曾有不良行為紀錄, 是否能申請成為失智媽媽的監護人, 代母行使其法律責任?


若我接手申請成為老媽的監護人, 這樣妥當嗎? 若我成為老媽的監護人, 不才的弟弟有可能會對我做出不利於我的事嗎? 我是不是該化被動為主動,  攬下監護人之責?


想到水水; 水餃媳婦銀色海嘯一文中提到的「交接」, 心好痛啊! 交接等無人~~~


禱告 禱告  恆切的禱告 天父愛我


 


   

* 資料匯整 : (這是蔓心的功課, 會持續整理補文, 一方面自己方便參考, 一方面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若母親失智, 想要哥哥們一起撫養母親, 哥哥卻拒絕, 弟妹們要如何提告:




A.民事請求「兄給付母親扶養費」 [相關新聞1]      [範例]  [相關新聞2] 


1. 上地方法院領取民事禁治產宣告狀, 申請母親為禁治產人


2. 收到法院第一道通知要帶母親去醫院鑑定以確認其無行為能力


3. 法院裁定後, 去戶政登記母親為禁治產人並聲請成為母親之監護人


4. 子女有了法定監護人的資格, 再依告訴規定提告




B. 民事請求「兄返還不當得利」給負責扶養母親的弟妹, 弟妹應可直接提告兄, 此法較為簡易, 不用再跑上面程序。  [相關新聞]




C. 在進行B時可同時以「假扣押」方式聲請法院扣押債務人財產, 藉此保障債權人權益, 其方式請參照 [法律知識庫]




D. 以棄養公訴罪直接提告


小法典︰遺棄罪 [相關新聞]


在我國刑法之規定,所謂的遺棄罪,包括「有義務者之遺棄罪」及「無義務者之遺棄罪」。而兒子對母親本來就有撫養義務,其老母親已有80多歲,兒子不給她生活費又不提供飲食,已構成觸犯「有義務者之遺棄罪」,依據刑法第294條之規定,必須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其母是為「直系血親尊親屬」,依刑法第295條規定,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資料來源: [自由電子報 記者林良哲] 




*參考網站 :


[急!為失能者聲請禁治產宣告以及法定監護人的時間各需多久?]


[辦理禁治產宣告之程序]


[禁治產宣告該如何辦理?該如何撤銷禁治產宣告?]


[子沒錢 醫院趕癱父 收不到安養費求償敗訴]


[失智症家屬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


[請求選定禁治產人之監護人聲請範例]


[法律知識庫<假扣押程序>]


 


*蔓心所洽談過的諮詢 : (大部份採電話預約或網路預約) 


高雄市社會局老人保護服務專線 0800095785


職業工會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全省皆有分會)電話:(072693301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26樓之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蘿蔓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